徐闻县方某与林某合同纠纷调解案
〖A〗、林某见一时解决不了问题,为了避免更大损失,主动提出以总价15000元将9亩菠萝卖给方某,方某只愿出价14000元,林某同意。方某转账9000元后,林某又要求按原价格每斤0.44元履行合同,否则不让采摘菠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B〗、今年3月31日16时许 廉江市市民林某发在石岭镇葛麻坝高岭处 因整理坟墓时乱扔烟头引起森林火灾。 25 谢哈伟被判处有期徙刑3年缓刑3年后 目前 竟然还可以继续在廉江市自来水公司任职 并照常领取工资。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A〗、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复工管理、年休假安排、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B〗、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部分停工停产的,可以按照停工停产规定支付工资待遇。
〖C〗、人社部、最高院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四)(其他类)为案例15,即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受开除处分的,原单位能否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基本案情:2014年12月1日,刘某与某科学院(地方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签订6年期聘用合同,从事科研工作。
〖D〗、停工停产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对于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需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因地区而异,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如广东、江苏、浙江等地规定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二包含两个案例,分别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以及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F〗、审理期限顺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因疫情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政府部门的指导与服务职责用工指导与服务:各级人社部门需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提供政策支持。劳动监察执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疫情期间的合同纠纷指引:不可抗力
〖A〗、疫情期间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可作为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合法理由,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通知义务,责任承担需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或依法判定。不可抗力的认定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及第590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B〗、原则上,若因新冠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困难且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依不可抗力主张解除合同;若合同仍可履行但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则可通过情势变更制度调整合同条款以降低损失。
〖C〗、由“广东高院指引”浅谈疫情下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问题2020年3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其中第四条专门对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认定处理问题作出规定。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但存在微妙区别,以下将详细阐述。
〖D〗、疫情中合同解除的实践:从要件到结果的转变在新冠病毒疫情下,合同纠纷的核心问题应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转向“是否导致根本违约”。具体表现为:误区一:过度关注不可抗力要件多数分析仍聚焦于不可抗力的“三不能”(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认为只有满足这些要件才能解除合同。
疫情下与宠物店相关的法律分析
疫情后宠物店主处理无人领走宠物问题不可随意处置:即便疫情过后宠物店主依旧无法联系宠物的主人,宠物店主并不因此获得随意处置该宠物的权利,随意处置很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具体可参考2018年的柴犬“登登”案。与公益组织协商:宠物店主出于成本的考虑,可以与流浪宠物救助公益组织协商,以更低成本的方式收容店内留置宠物。
若涉及伪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则依据相关办法第三十四条,收缴合格证并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此类行为严重破坏动物防疫秩序,可能掩盖疫情风险,处罚力度较大。
宠物店疫情期间员工并非必须住在店里,但若选择让员工住店,需满足后勤保障、费用报销、加班费支付等条件,同时禁止将寄养宠物领回家。具体分析如下:住店可行性:员工可以选择住在店里,但需确保后勤支持到位,包括吃住等基本生活需求。老板有责任安排好员工的食宿,确保员工在店内的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部门管辖的。例如如果有违法开设的宠物店等,工商部门可以管理。如果是宠物咬伤产生的纠纷,可以报警等等。
原因解释如下:营业执照注销:根据描述,该宠物店的营业执照已经注销,这是店铺不再经营或转让给新业主后常见的法律程序。注销营业执照意味着该店铺在法律上已经不再存在原有的经营实体。店铺改行:店铺老板明确表示已经不做宠物用品生意,而是改行做成人用品。
这个案件中,小组棕宠物用品店利用官方新闻制作宣传视频,并且故意删除另外2家保供宠物店的相关内容,这样就会误导公众认为小组棕宠物用品店是政府指定疫情防控期唯一配送宠物用品的店铺,此行为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其他两家店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损害,因此,市监局的处罚从法律上说完全合适合理。
新冠疫情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A〗、新冠疫情造成的损失不一定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相关损失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在《2022年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中以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进行了解
〖B〗、太平保险以“肆意理赔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由拒赔新冠险,这一理由缺乏合理性与合法性,难以成立。
〖C〗、服务保障金融服务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违反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证券市场纠纷处理:明确证券公司赔偿责任:对违规强行平仓导致客户损失扩大部分,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D〗、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维持了北京四中院的先前的判决。据此,未名医药需赔偿北京科兴因拉电闸造成的疫苗产品损失,金额为1540.4万元。
〖E〗、金融纠纷 分析了疫情期间金融借贷、保险理赔等金融纠纷的法律适用。提供了针对疫情期间金融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建议。合同纠纷 解答了疫情期间合同履行、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的法律适用。明确了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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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徐闻县方某与林某合同纠纷调解案 〖A〗、林某见一时解决不了问题,为了避免更大损失,主动提出以总价15000元将9亩菠萝卖给方某,方某只愿出价14000元,林某同意。方某转账9000元后,林某又要求按原价格每斤0.44元履行合同,否则不让采摘菠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B〗...
文章不错《疫情期间合同纠纷案例(疫情下合同法律问题)》内容很有帮助